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黄山市已纳入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休宁县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县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2月18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发送至 xnxwlt@163.com。
二、请各责任单位对照本方案,于2022年2月25日前向县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报送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之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工作进展。
联系人:宋细宝;联系电话:7513705。
2022年2月21日
休宁县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
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开展休宁县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谋划、改革突破、特色发展、融合创新”的基本原则,不断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形成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快速发展,努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
(二)主要目标
1.文化和旅游消费快速增长。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从传统的观光性旅游消费,逐渐向参与性、体验性旅游消费升级。在文化旅游消费方面,到2022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71.21亿元大关,年均增长16%以上,全县过夜游客规模超过28万人,年均增长10%以上,夜间消费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将休宁打造为国内知名高品质休闲康养胜地,旅游总接待915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73亿元。
2.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随着“文旅+”的不断融合发展,将产生更丰富的新型业态,进一步整合优质文旅体资源,丰富消费供给,大力做好宣传推广,完善市场监管,打造更多精品文化旅游产品。2022年,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新增1家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类园区(基地),民宿(含农家乐等小型住宿业)数量达到300家,全县研学旅游超35万人次。打造标志性品牌,着力塑造好中国状元县等品牌,开展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促进状元文化活化展示,推出以状元文化体验为主体的旅游线路2条,鼓励得胜鼓、板凳龙等非遗民俗文化活动加入旅游演艺序列,增强游客互动体验。开展文创大赛,推出一批状元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让状元文化成为游客带得走的礼物。
3.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采取更多改革的办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文化旅游消费中广泛运用移动支付、电子出行等技术手段,营造便民快捷的消费环境。积极配合市直部门打造升级黄山智慧旅游官方平台,推动供给与需求精准对接。到2022年,实现全县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明显提高。
4.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从财政扶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产业支持政策、土地使用优惠政策、信贷扶持政策、水电价格扶持政策等各方面制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创意创新相关的优惠政策,建立文旅企业扶持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1.构建文旅融合发展体系。实施《休宁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片区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积极配合市里打造“智慧黄山”文旅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丰富便捷的文旅在线服务,推动全县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与“智慧黄山”平台实时对接。(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
2.丰富文旅融合发展内涵。激发文化创意消费,以文化创意为依托,推动更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开展2家“景区+非遗”、2家“景区+文创”等文旅融合试点,着力形成一批更具休宁文化特色的文旅消费新场景。深入挖掘休宁县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状元文化、丰富的特色物产以及新安医学养生等多元的健康旅游资源,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中医药养生、休闲度假、户外健身等康养产品,打响休宁休闲康养胜地疗休养品牌。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加强文化、旅游、住宿、交通等产业联动,打响齐云小镇“夜市天街”“夜游横江”等夜间品牌,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齐云山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城投集团、各乡镇)
(二)推动文旅消费便捷发展
3.制定文旅消费惠民措施。借助美食文化旅游节、生态漂流节等活动契机,发布当季文化旅游重点活动、景区优惠政策等惠民举措,谋划发展一批周末游、近郊游、自驾游,充分释放文旅消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发行文旅消费补贴基金、文旅消费券和文旅惠民卡等,开展图书、看戏、观影等文化旅游消费补贴活动,刷卡消费可以享受不同的“立减折扣”优惠,激发民众文化旅游消费兴奋点。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制定实施不同群体不同时间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齐云山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各乡镇)
4.推进移动支付便民消费。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受理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有效扩大“云闪付”等移动支付产品的应用范围。鼓励把文旅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商场超市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鼓励引导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消费促销活动。积极引导县内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齐云山管委会,各乡镇)
(三)推动基础设施完善发展
5.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三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水平。启动实施状元博物馆智能化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建设,打造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2至3个。改扩建旅游厕所4至6座。探索建设、改造一批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设施同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旅游景区、旅游村,在游客聚集区积极引入流动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新空间。(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交运局;责任单位:县城投集团,各乡镇)
(四)推动文旅消费环境优质发展
6.提升文旅消费环境。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文化旅游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组织“体检式”暗访,开展文旅市场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净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发布“红黑名单”,落实信息归集、信用管理、联合惩戒,推进文明旅游,健全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和旅游综合执法,实现市场监管、执法、查处“三统一”。(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交运局、县文明办,各乡镇)
7.推行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建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打造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努力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县委,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下发《休宁县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畅通日常工作联系渠道,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告制度。
(二)实施督导(2022年3月-2022年12月)。围绕《休宁县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具体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牵头部门对所承担任务负总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实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参与单位要加强配合,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县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和督导检查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并向县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每半年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领导小组研究后,通报评价结果。
(三)总结验收(2023年1月-2023年6月):县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牵头部门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亮点,并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向上级有关汇报试点工作情况,接受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建立重大问题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协调,主要任务由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各牵头部门分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导的日常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报告,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文旅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银企对接常态化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旅企业推出信用贷、民宿贷等灵活金融产品,释放金融活力,扶持新兴文旅业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统筹整合涉旅资金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等相关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发展。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成立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和旅游融合类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支持。
(三)建立激励机制。将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奖励。
(四)引进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文化旅游消费设施,开设文化旅游消费场所,举办文化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地参与文化旅游消费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改建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项目。
(五)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开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计监测,研究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计监测方法。县统计局牵头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统计监测,县公安局负责开展过夜登记旅客人数统计监测,并形成季度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