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歙县 旅游厕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歙县纪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行8项“解民忧” 行动开展群众天天有感"关键小事"专项监督实施意见》 ( 歙 纪发〔2023〕7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歙 县旅游厕所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6日
歙县旅游厕所管理办法
旅游厕所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 与服务水平更是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体现。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厕所管理建设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树立"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护”理念,坚持“谁建设、谁 监管,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构建乡镇责任主体、村组管 护主体、农民游客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管护责任体系,确 保旅游厕所“用得上、用得好、用得久”,每一座旅游厕所有 人管理,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和正常 使用,有专人负责保洁清扫和日常维护工作,切实加强旅游厕所维护和管理。
二、 管理范围
全县乡镇在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库内的旅游厕所。
三、 责任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 是推进旅游厕所长效管护的责任 主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切实担起本行政区域内旅游 厕所管护职责。要明确旅游厕所管理维护责任,建立健全管 理制度、保洁制度及奖惩制度,并督促辖区内旅游厕所管理 单位切实执行相关制度,每月至少对辖区内旅游厕所开展一次巡查工作。
(二)各行政村: 是推进旅游厕所长效管护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日常保洁和设备维护,对辖区内旅游厕所的使用、 保洁和维护开展日常巡查。为每座旅游厕所确定一名保洁员, 进行日常性的卫生保洁,并填写保洁记录。保洁员在日常保 洁中发现设备损坏立即向村委会报告。如旅游厕所有运营主 体,由运营主体负责维修;如无运营主体,村委会立即向乡镇政府报告,由乡镇负责安排人员维修。
(三)县文旅体局: 是推进旅游厕所长效管护的责任监 管部门,负责制定旅游厕所长效机制;落实好“一厕一码”工 作,利用国家旅游厕所管理平台,接受游客监督,对游客反 映的问题,及时反馈乡镇并督促整改; 一季度开展一次旅游 厕所管理工作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督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
四、 工作标准
(一)规范建设。 要严格参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 分与评定》 (GB/T18973-2016) 国家标准执行,做到兼顾实 用性与美观性,体现本地文化特色,设计与周边环境协调一 致,生态环保、智慧管理等方面功能做出特色,提升建设品质,满足游客多样化的如厕体验。
(二)严格管护。 ①免费对外开放,专人管理。②厕内 设施设备完好,通水通电,使用正常。③内外环境整洁,无 杂物,无蝇蛆和明显异味。蹲台无粪迹,便器无尿碱,地面 无积水,天花板、门窗无尘积、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或乱张贴小广告,没有“牛皮癣”。④设置醒目标识牌、指示牌,管理标准、制度和旅游厕所二维码上墙,方便群众监督。⑤ 结合实际设置温馨提示,提醒公众使用公厕自觉维护公厕的 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⑥常态化保洁,每日 至少保洁两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遇节假日、季节性高峰等人流量激增情况,要加大清洁频率,并协助维持如厕秩序。
(三)监督机制。 落实好“一厕一码”工作,利用国家旅 游厕所管理平台,接受游客监督,对游客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件件有回应。
五、 督查考核
将按照"免费开放、标志明显、设施完善、卫生达标、环 境优美、管理规范"的标准,对全县旅游厕所管护工作进行定 期抽查每季度一次,对照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分,将考评结果纳入旅游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