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09-00179 信息分类: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决算公开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市2022年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作者:国库科 发布时间:2023-09-15 10:12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市再次位居前列。

一、筑牢业务链条,形成管理闭环一是事前突出绩效导向。严格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2022年预算编制时,市级81家预算部门全面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72个项目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市级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并随预算同步编制、审核和批复下达。二是事中实施绩效监控。首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组织对81个部门的818个项目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构建“红黄绿”三色灯预警模式,对单位偏差程度显示“红灯”或“黄灯”预警,要求单位进行原因分析。三是事后强化绩效评价。建立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多层次的常态化评价机制。组织指导81家市级预算部门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610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在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市级预算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97个。市财政局选择16家市级部门的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公开15个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二、硬化结果应用,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市级将16家部门自评复核结果和15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部门“点对点”反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形成问题反馈、落实整改和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二是落实绩效结果挂钩机制。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压减2023年项目预算485万元。同时,结合零基预算改革,推行涉企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2023年市级产业类项目资金不再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市政府产业扶持重点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发挥资金集约使用效益。

三、强化指导服务,加速改革进程。一是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传导绩效理念,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实务系列培训的提醒函》,组织各级各部门参加线上培训23期,全市累计参训人员达3万人次。二加强工作联系和服务指导,联合市审计局对10%的市直部门和7个区县的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区县绩效评价质量互评,促进“比学赶超”,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区县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三是会同市数据局,打通涉企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黄山市免申即享服务平台”、“皖企通”数据通道,实现涉企政策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抽查复核等工作规程,配套制定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南,形成16项制度、4项规程、5项指南,不断完善制度+规程+指南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拓展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绩效管理。印发《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

五、公开绩效信息,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实施重点绩效信息公开。将25个市级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2022年政府预算向社会公开;组织市级部门将77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2022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将15个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2021年政府决算向社会公开;组织市级部门将610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97个项目部门评价结果随2021年部门决算同步公开。二是人大审查常态化。将25个市级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向市人大报告;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市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并随2021年政府决算草案,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附件:2023年市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黄山市财政局 

20239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