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开云解读《黄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黄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黄政办〔2023〕10号)(以下简称《指引》),现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就《指引》解读如下。
解读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开云,政策咨询电话:0559-2521519,咨询机构: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引》的起草背景?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为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提升市场主体整体诚信水平提出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放管服”等改革举措的深入实施也表明,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在提升监管效能、维护良好竞争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请问《指引》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目前,部分市场主体一旦触发法律红线,形成信用不良记录,将对市场主体的招投标、合同履约、企业形象产生不良印象。为此我局起草了《黄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以推动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培育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有效防范信用违规风险,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问:请简要介绍下《指引》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建立主体信用合规标准体系。规定了信用合规应建立的标准,主要包括7方面34个信用信息项目,基本涵盖了信用合规建设的方方面面,便于市场主体知晓“建什么”。二是制定信用合规标准体系评价细则。围绕《市场主体信用合规标准体系》,设立了建设标准,细化、量化建设措施,分别赋分,让市场主体可自行对标建设,解决“怎么建”问题,提升信用合规建设针对性、有效性。三是推动建立信用合规内控管理机制。围绕大中型企业信用合规建设要求,建立完善自身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的信用合规内控监督体系,建立完善5项内控管理机制,解决大中型企业信用合规“怎么防”问题。四是推动建立信用合规风险响应机制。通过设立信用合规管理机构,确定信用合规风险范围,建立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处置等环节管理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等措施,有效应对信用合规风险,解决大中型企业信用合规“怎么控”问题。五是编制市场主体“高频”违法信用合规指引清单。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高频”违法行为,梳理各监管事项违法失信行为35项,结合实际,逐条制定违法失信行为信用合规指引清单,解决“怎么干”问题。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引》有何创新举措?
答:一是把服务市场主体放在优先地位。《指引》坚持以服务和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首要原则,为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提供一般性指引,不对市场主体创设任何权利、义务,相关内容均有法可依,仅对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作了整合和提示,重在为市场主体开展信用合规建设和防范解决信用风险提供基本框架、操作路径。二是有利于实现“事中监管”向“事前服务”转变。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在风险发生前开展信用合规建设,变“事中监管”为“事中监管”“事前服务”相兼顾,对有效防范市场主体发生违法行为,避免产生信用违规风险、避免事后补救,具有现实意义。
问:请问就推进黄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下一步工作有何保障措施和工作打算?
答: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我们将继续开展“信用合规讲堂”进园区进企业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入企宣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用建设宣传教育,推动《指引》在市场主体中开花结果。二是注重规范培育。督促各地各部门引导指导本地本行业市场主体按照《指引》规范开展信用合规建设,守住法律底线,避免违法失信,以培育更多的信用合规市场主体。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在大中型企业中先行先试开展信用合规建设,以良好信用助力企业在消费者中树立市场形象,以良好信用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打造行业口碑,带动一大批企业建立健全信用合规内控管理。四是加强修复激励。发挥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引导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修复信用,助力其消除信用“负面”影响。
如有对《黄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521519(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