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3年8月16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黄政办〔2023〕1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质量工作决策部署,高规格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夯实质量基础,高水平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高效能推进质量品牌升级,高起点做实助企纾困,质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四年在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A级等次,连续两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设立质量奖是国际上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的普遍做法,质量奖评审在引导和激励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企业申报数量也在逐年增长,2023年全市有23个企事业单位申报市政府质量奖,比2021年增加了11个。此外,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在招投标中有加分优势。以黄山某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2019年获得第五届黄山市政府质量奖,在该公司参加投标中有加分优势,该公司2023年上半年中标14个,中标金额1560万元。
我市于2011年8月颁布实施了《黄山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共评选了3届市长质量奖,共有14家组织获市长质量奖;2017年1月,市政府对《黄山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更名为《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共评选了3届市政府质量奖,共有7家组织获得市政府质量奖,9家组织获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2023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均提出了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制度的新要求。《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于2022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即将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为进一步发挥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初启动了对2017年修订实施的《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政策依据
1.《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2.《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3.《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4.《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5.《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黄政办〔2022〕22号)
三、起草过程
2023年初,黄山市市场监管局(黄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启动《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4月初形成2023版《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29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和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市有关单位修改意见2条,采纳1条,形成《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审议稿),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6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7月31日,提请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6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办法》。
四、修订内容和创新举措
2017年修订实施的《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共32条,本次修订后的《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共31条(对其中14条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突出九大新兴产业,聚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
二是扩大奖励覆盖面,新增我市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等均可申报,鼓励中小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聚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是增加获奖名额,“质量奖”名额由每届不超过3个调整为不超过5个;“提名奖”名额由每届不超过3个调整为不超过5个;在评审中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四是明确再次申报要求,突出鼓励新秀,新老平衡的原则。
五是明确申报资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有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质量水平、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履行各类社会责任的各类组织(我市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等、中小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等等均可参评)。
六是明确奖励明细:市政府质量奖(奖励20万元)、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奖励5万元),并由市政府通报表彰,颁发奖牌。
七是规定了评审流程(流程图如下):
五、下步工作
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布《办法》内容、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过程中,督促指导全市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结合市场监管日常监管执法和为企服务工作,支持、指导申报组织对照参评条件,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认真准备参评材料。
六、名词解释
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黄山市人民政府在市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的最高荣誉,包括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
七、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不清楚之处,可咨询黄山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咨询电话:0559-252137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