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01-00215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解读

作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发布时间:2023-01-04 09:34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2023年1月4日,《黄山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间黄山市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重点工程、政策机制、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十一五”以来,国务院在每个五年规划期均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2022年6月15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决策部署,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落实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政策机制,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结合实际牵头起草《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讨论文稿起草工作,并于2022年7月底完成《实施方案》初稿。8月,书面征求各区县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修改完成。10月10日,召开委党组会对《实施方案》进行研究,根据讨论意见进一步完善。10月11日-11月6日,通过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11月18日、21日,《实施方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12月28日,《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三、主要目标

全市“十四五”时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降低8%。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571吨、27吨、1180吨、793吨。

四、主要任务

围绕重点行业、园区、城镇、交通物流、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方面,提出12项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聚焦全市主要耗能行业,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引导鼓励工业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确保实现工业节能目标。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主要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管控。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主要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建设,提高新能源车使用比例。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提高节能技术产品在公共机构中的应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七)煤炭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格执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加快供热管网铺设,加快天然气“县县通”建设。在重点耗煤行业,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

(八)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项目。谋划储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市生活垃圾发电厂供热改造。

(九)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程。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加快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十)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深入实施新安江流域、阊江流域、太平湖流域等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

(十一)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

(十二)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推动黄山市危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区域节能减排责任主体,推动“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各区县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三)开展全民行动。通过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自主、自觉节能减排。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及时评估《方案》实施成效,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方案》内容。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具体咨询,联系人:江千文,联系方式:0559-235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