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解读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规划的编制背景、编制意义、编制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
黄山市是中国现代旅游业的发源地,是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核心区,是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是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市域航道资源丰富,拥有风光秀丽,素有“黄金水道”之称的新安江省干线航道和被誉为“江南翡翠”太平湖库区航道。
黄山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批复《黄山港总体规划》,布局屯溪、深渡、太平湖3个港区。规划实施以来,黄山港建设了屯溪、深渡、共幸等规模化旅游客运码头,有效促进了我市水上旅游业的发展,在黄山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黄山港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黄山市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皖南交旅融合交通强国试点等政策形势对黄山港提出了新的方向和要求;二是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对黄山港提出更多的指导和约束;三是黄山市旅游发展,风景名胜区开发以及新安江(安徽段)综合开发对黄山港提出多维需求和诉求;四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要求黄山港指导新安江旅游航道旅游港点开发。
为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促进黄山水上旅游的发展,完善港口码头布局,合理有效配置港口资源,科学指导黄山港在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需修订黄山港总体规划,编制《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1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5年3月1日施行,2016年7月2日修正;
3、《港口规划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7年11月;
4、《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交通运输部,2006年8月;
5、《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7月修订实施;
6、《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19年;
7、《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1年2月;
8、《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9年5月;
9、《内河航运发展纲要》,交通运输部,2020年6月,;
10、《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2021年5月;
11、《关于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的实施意见》,2019年;
12、《安徽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8-2030年)》,2018年;
13、《安徽省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
14、《黄山港总体规划》,2008年;
15、《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版;
16、《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7年,;
17、《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18、《黄山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1年;
19、《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
20、《黄山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2022年;
21、《黄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
22、《黄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2017年;
23、《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5年;
24、《月潭湖旅游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17年;
25、《黄山市新安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26、有关法规文件、规划统计资料、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等。
三、编制意义
黄山港是黄山市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入杭州都市圈以及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发布实施后,将科学指导黄山港建设,促使黄山港发展长三角区域港旅融合发展的样板港口。
四、编制过程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8月启动了黄山港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委托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2019年11月,市交通运输局发函征求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意见关于《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采纳相关合理意见。2019年12月规划修订报告通过审查会。2021年1月,规划环评通过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2021年6月,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交通运输部正式将新安江旅游航道整治工程列入“十四五”水运规划正选项目。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21〕12号),项目列入“十四五”安徽省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十四五”建设的省干线航道项目。原修编的《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已不能满足工程需求。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支持新安江(安徽段)旅游航道开发建设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再次委托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局部调整》,2023年3月,市交通运输局发函征求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意见关于《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局部调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采纳相关合理意见。2023年4月规划局部调整通过了审查会。2023年5月局部调整环评通过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2023年6月,《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结合《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局部调整》进行了修改完善,市交通运输局第11次党组会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进行了研究。
五、发展目标
规划到2035年,黄山港码头泊位达到220个、1个游艇泊位区,形成年通过能力1970万人次,共利用港口岸线9815米。
六、主要内容
(一)港口定位。黄山港是黄山市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入杭州都市圈以及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是黄山市水上旅游客运集散中心和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黄山港将以水上旅游客运功能为核心,兼顾发展水上公共交通,成为长三角区域港旅融合发展的样板港口。
(二)岸线利用。黄山港规划岸线11815米,其中,已用岸线789米,规划港口岸线9026米,规划支持保障岸线1250米,规划水上服务岸线400米,规划修造船岸线350米。
(三)港区划分。根据港区的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旅游风景区、自然条件等,结合航道和集疏运条件、城市总体规划等,将黄山港划分为深渡港区、花山港区、屯溪港区、月潭湖港区和太平湖港区。未来黄山港将以深渡港区为核心,以花山港区、屯溪港区、月潭湖港区和太平湖港区为支撑,形成“一江两湖,一核四区”分布合理、结构清晰的布局体系,逐步发展为长三角区域港旅融合发展的样板港口。
深渡港区是黄山港的核心港区,以旅游客运为主、兼顾普通客运的港区,主要为新安江山水画廊观光旅游、新安江——千岛湖观光旅游、港区范围内旅客往返各景点以及港区内居民出行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新安江浦口至街口段、练江渔梁至浦口段以及街源河航道沿线,下辖一个集散中心、六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十六个停靠点。
花山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区水上旅游观光及旅客往返各景点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新安江湖边枢纽至浦口段沿线,下辖六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八个停靠点。
屯溪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水上旅游观光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新安江屯溪江心洲新安大桥至湖边枢纽段沿线,下辖一个集散中心和六个停靠点。
月潭湖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月潭湖风景区水上旅游观光及旅客往返各景点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月潭湖湖区,下辖一个集散中心、两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六个停靠点。
太平湖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水上旅游观光及旅客往返各景点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黄山区境内太平湖湖区,下辖一个集散中心、五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十一个停靠点。
(四)配套设施。主要对集疏运通道、供电、给排水、通信信息、港口支持系统等进行规划。
七、创新举措
(一)统筹港口布局。结合黄山市旅游资源和航道基础,提出“一江两湖,一核四区”分布合理、结构清晰的布局体系。“一江”为新安江,“两湖”为太平湖和月潭湖,“一核”为核心港区深渡港区,“四区”为花山港区、屯溪港区、月潭湖港区和太平湖港区。
(二)明确港点层级。为适应现在旅游业的发展,做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的目标,在港区港点的布置上,提出“集散中心、小型服务码头和停靠点”三级规划层级。明确集散中心是港区的核心,作为港区的旅游客运和普通客运的主要集散中心;小型服务码头是港区的次核心,主要为较大型旅游景点游客游玩和游客来往提供服务;停靠点是港区的补充,主要为较小的景区提供游客往来服务普通客运班轮的站点。
(三)合理规划岸线。根据岸线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分析和评价岸线资源,提出可建港岸线,在此基础上,结合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岸线资源使用的基础上,提出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与城市、国土、交通、水利、环保、旅游发展等规划相互协调统一。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保障。主要是资金保障、用地保障、生态保障、人才保障等。
(二)加强协同联动。加强行业间、部门间协同合作,向着更高质量和效率、更低成本和风险、更加开放和共享的方向发展。
九、解读人咨询电话
如有对《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交通运输局海事中心,咨询电话:0559-233553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