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山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黄山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转型升级,优化装备性能结构和配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国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和《安徽省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立足全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我市现有投入执勤消防救援站11个、消防战勤保障站1个,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配备消防车67辆、冲锋舟橡皮艇27艘、无人飞行器15台,各类防护及灭火救援装备约1.6万件套。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投入财力物力,扎实推动装备建设,全市装备数量不断增加,质量性能不断提升,为我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近3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成功处置火灾及各类灾害事故共计8480起,累计出动8781次,出动消防救援人员53295人次,出动车辆10643辆次,营救被困人员1326人,疏散人员6466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9251.1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黄山市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战略目标的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与此同时,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各类致灾因素、灾害事故逐年增多,灭火救援任务十分繁重,救援难度不断增大,消防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特别是在新修订的《消防法》颁布实施后,随着城市的扩展延伸、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期望的要求越来越高,消防救援队伍所担负的职能任务从以火灾扑救为主,逐步向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多种灾害救援职能拓展,出警任务日益繁重。一是古民居、古建筑数量众多,耐火等级低。黄山是徽州文化的发源地,古建筑众多。根据市政府实施的“百村千幢”工程统计,全市有103个古村落和1065幢古民居,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3处,西递、宏村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屯溪老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此类建筑多为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且连片成群,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形成“火烧连营”,造成重大政治、社会影响。二是火灾复杂性和危险性不断加大。随着黄山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广泛应用,不可预测的火灾因素大量增加,扑救难度加大,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大型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黄山市现有的2处化工园区(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和歙县循环经济园)内共有危化品生产加工企业106家,主要产品为环氧树脂、TGIC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此类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火灾隐患大,一旦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三是部分城中村、群租房、小工厂、小作坊等场所环境乱、基础差、道路堵、人员杂、火险多、隐患大,且流动务工、老幼等弱势群体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火灾防控十分困难,“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四是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救援难度大。黄山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区,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1670毫米,最高达2708毫米,降水多集中在5—8月。境内有新安江、青弋江、阊江等主要河流10条,由于汛期雨量集中,且受沿海台风影响,易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五是山区面积较多,森林火灾隐患大。黄山市地处皖南山区,山岳、丘陵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80%,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黄山市所辖“三区四县”均属于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县。特别是每年“清明节”期间,各种祭祀、祭祖活动增多,群众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燃香点烛等非生产性用火激增,极易导致各类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且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情况瞬息万变,险情随时发生,扑救危险性大,易造成人民群众和灭火人员的伤亡。六是山岳地形复杂,救助任务逐年增多。黄山境内有黄山、齐云山、牯牛降等风景名胜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山区旅游资源丰富,游客、探险人数居高不下,易造成走失、迷向、坠落等,山岳救援任务重。依托黄山风景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基础的国家黄山山岳救援大队成立后,配套用于日常训练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山岳救援装备缺配严重。
消防救援队伍转制后,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职能任务从“单一灭火救援”向“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救援转变,任务量呈几何倍数增加,作战对象、训练模式、救援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应对处置地质灾害、建筑垮塌、森林火灾、水域事故、空勤救援、公共卫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特殊灾种的专业装备缺乏,现有救援装备不匹配新的职能定位和任务需要。
(二)存在问题
1、消防灭火救援装备缺口较大,防护性不高。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全市共缺配各类装备器材10798件套,缺配率达53%,其中个人基本防护装备5072件套,缺配率达41%;个人特种防护装备1154件套,缺配率达50%;灭火类器材948件套,缺配率达58%;侦检类器材23件套,缺配率达31%;警戒类器材102件套,缺配率达33%;破拆类器材33件套,缺配率达19%;救生类器材380件套,缺配率达70%;堵漏类器材19件套,缺配率达32%;输转类器材20件套,缺配率达83%;洗消类器材3014件套,缺配率达99%;排烟照明类器材10件套,缺配率达19%;其他类器材23件套,缺配率达55%。尤其是用于危险化学品处置、建筑物倒塌、地震灾害救援、山岳水域救援等攻坚克难的“高精尖专”装备配备严重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处置现代大型灾害事故的需求。
2、执勤消防车辆配备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全市执勤消防车辆虽然总数量达到了最低配备标准,但除徽州区岩寺消防站外,其余消防站车辆配备均未达到消防车辆“四个一”要求[即一辆城市主战消防车、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一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一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屯溪区黎阳消防站、风景区汤口消防站甚至仅有3辆消防车。全市执勤消防车服役10年以内的53辆,占总数的79.1%;使用年限达到10年不满12年的5辆,占总数的7.4%;服役满12年达到报废年限的7辆,占总数的10.4%;全市配备普通国产底盘的58辆,占总数的86.5%;配备高性能进口底盘的仅有9辆,占总数的13.4%。此外,现有全市消防车辆配备结构不完善,如压缩空气泡沫、登高平台、高层供水、高倍数泡沫、化学事故救援、防化洗消、大吨位泡沫水罐等特种车辆未配备或配备严重不足。
3、消防救援装备建设层次不高、发展不均衡。从装备配备情况来看,一是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高精尖”专业化装备器材数量配备不足,现有装备品种较单一、科技含量低的现象普遍存在。全市所配器材装备中进口产品仅973件套,仅占现有数的7.31%。二是现有装备器材只能满足日常的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损坏备份和训练装备器材严重不足,一旦发生重大灭火救援或跨区域增援等情况任务时,装备器材的调运使用上就显得捉襟见肘。三是个人防护装备老旧现象严重,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要求的新式灭火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仅占现有数的10%左右,亟待落实资金进行更换。四是装备建设离不开充足的经费投入支撑。虽然全市装备建设经费逐年增长,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加之全市范围内各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为了完成装备达标任务,配备价格低、性能一般的装备,装备建设总体水平仍处于低层次循环状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业队伍战略部署,立足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立足灭火救援“全灾种、大应急”现实需求,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总体思路,全面加强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逐步建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为建设美好黄山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保卫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标准化原则。车辆装备的配备在品种、数量上要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等规定,同时在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监督上应满足消防装备的市场准入要求。
(二)实战化原则。灭火救援装备的配备应立足实际、面向实战,从提升作战效能角度出发,根据作战编成、力量等级调派进行车辆编组、调配、整合,达到相互配套、优势互补、形成体系,在此基础上对现有装备的种类和功能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一线综合作战能力。
(三)模块化原则。应根据处置对象的类型和特点,采取模块化方式配备装备,优化装备集成,使其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方便作战力量编成和调派。在战勤物资装备保障上应采用模块化储备和运输,突出保障的机动性和系统性,提高遂行保障能力。
(四)统型性原则。从降低消防装备使用、维护、管理成本出发,加强消防装备的统型建设,减少包括消防车底盘在内的同种用途、同一性能装备的品种、型号,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使用效益。
(五)持续性原则。建立消防装备的维护、维修机制,根据消防装备全寿命期内经费保障要求,确定消防装备年度维持性经费预算。建立消防装备的更新机制,根据消防装备退役报废情况安排装备更新经费预算,确保消防装备的可持续发展。
(六)前瞻性原则。根据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装备建设必须立足实战、适度超前,应拥有一定数量科技含量较高、满足黄山市灭火救援现实需求的高端技术装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型城市消防装备的技术水平。
四、发展目标
2021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达标率达80%;市、县两级配备一定数量专业装备,满足基本救援任务需要;各地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配备基本满足实战需求;各县(区)结合本地火灾特点,针对性配备灭火攻坚装备,灭火攻坚能力得到初步提升;市级战勤保障站完成基础车辆、装备及物资配备,满足一般战勤保障任务需要,推动建设装备维修站;市级要建立工程机械社会联勤联动机制。
2022年,消防救援站个人防护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达标率达100%,灭火救援装备配备达标率达90%;市级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专业队、山岳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达标,完成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基本装备配备任务,配备远程供水系统,战勤保障站车辆、装备及物资配备达标率100%;初步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满足灭火救援急需;消防训练基地建成,并同步配备训练装备,配备氧气呼吸器、化学防化服、侦检器材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装备系统;市级装备维修中心建成并完善,装备维修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3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个人防护装备提档升级建设,灭火救援装备配备达标率达100%;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专业队、山岳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完成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基本装备配备任务基础上,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提升装备配备水平和灭火救援攻坚能力;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市级购置一定数量备份装备,满足灭火救援急需;全市根据任务需要配备3台工程机械;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装备配备率达100%,完善配备氧气呼吸器、化学防化服、侦检器材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装备系统;全面推行消防员防护装备清洗维护室建设,实现消防员防护装备集中专业清洗,化学防护服使用后清洗率、气密性检测率达到100%。
2024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灭火救援装备提档升级建设;市级结合城市发展,加大灭火攻坚装备配备力度,提升各类灭火救援扑救专业队装备规模、质量;市级战勤保障站在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车辆、装备及物资配备水平;消防训练基地针对性地配备仿真模拟训练和虚拟现实训练设备设施,完成消防员呼吸防护“三室一站”升级建设。
2025年,通过更新换代,全市救援装备完成统型建设;完成专勤、战保车辆更新换代;加强灭火侦查机器人、大流量移动炮等专、精、尖装备配备建设;完成市级地震、水域、山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救援专业队装备提档升级建设任务;县(区)消防救援站,结合辖区救援任务实际,配备专业装备,满足基本任务需要;有任务需要的县(区)消防救援站可配备远程供水系统;市区难以覆盖的县(区)配备基础战勤保障车辆、装备及物资,满足一般任务需要;试点在基层消防站配备仿真模拟训练和虚拟现实训练设备设施;在部分县(区)级消防救援站试点推行消防员防护装备清洗维护室建设;全面使用统一的外网装备信息采集平台,构建装备信息物联网大数据库,实现装备全过程跟踪、全寿命管理以及作战效能统计分析。
五、重点任务
(一)优化消防站装备配备。全面开展执勤消防救援站装备达标建设,及时淘汰更新老旧装备,配齐各类装备品种及数量,分级、分类对消防员防护装备、救援器材、消防车辆、灭火药剂的“外观标识、结构型式、主要参数”进行统型,实现装备配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落实新建消防站配套消防装备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新建消防站建成后营房、装备同步投入使用。
(二)加快专业装备配备。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各类“专、精、尖”装备。特别要加强市级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专业队、山岳救援专业队、空勤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动物疫情,针对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雨雪冰冻、森林火情等自然灾害救援,配备专业处置装备。
(三)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城市大型建筑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大体量地下建筑火灾、各类化工火灾特殊火灾扑救及消防勤务需要,重点加强高性能、多功能、针对性强的灭火攻坚装备配备。
(四)推动消防战勤保障发展升级。根据辖区任务特点及建设标准,完成战勤保障车辆装备物资配备,配齐配强餐饮、宿营、淋浴、发电、照明、抢修、卫勤等战勤保障车辆,加强装备模块化储运水平。全面建立市级装备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建立完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满足灭火救援急需。
(五)加强工程机械配备。针对重大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化学事故处置、大跨度厂房火灾扑救、建筑物坍塌事故救援、洪涝排险中的破拆清障、筑堤导流、转运物资等任务需要,加强具有较强机动性的各类工程机械配备。
(六)完善训练装备配备。按照执勤装备与训练装备相分离的原则,配齐消防员训练专用装备。推行消防车辆、水泵及工程设备仿真操纵装置、真火训练装置等仿真模拟训练装备。利用计算机、VR虚拟现实技术、可穿戴装备、交互式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虚拟仿真训练。配备氧气呼吸器、化学防化服、侦检器材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装备系统。
(七)完善装备维修、维护及检测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并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市级装备维修中心,提升战勤保障站装备维修能力。推广应用装备远程技术保障系统,逐步实现装备技术保障数字化。试点推行消防员防护装备清洗维护室建设,提升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化学防护服等防护装备的清洗、维护保养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是消防装备建设工作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消防救援装备发展,把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多级统筹、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水平。
(二)立足实情分析研判。各地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市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消防等部门共同调研我市消防救援装备建设现状,对市本级和各县(区)装备建设现状开展全方面、立体式的分析研判,确保把我市消防救援装备建设现状和存在短板不足分析全面、掌握透彻。
(三)科学制定建设计划。各县(区)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灾害事故特点,按照“常规装备通用化、主战装备尖端化”的原则,结合现有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现状及缺配情况(详见附件表格),围绕年度建设目标科学、合理、精准编制年度装备建设计划,把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按照规划内容保障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经费投入,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的年度采购资金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完成年度装备建设任务。
(四)严格考评压实责任。市政府将各级消防装备建设计划编报、资金落实、任务完成等情况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对各县(区)政府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形成“年初确定目标、半年政务督查、年终考核通报”的装备建设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