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解读
一、总规修改背景
《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于2010年7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8年来,我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良好,在指导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发挥了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但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影响规划落实的因素,诸如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冲突、城市专项规划实施变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政策影响等,需要对现行城市总规进行动态维护和调整。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我市启动了总规修改程序,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形成《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实施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构建生态网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规划编制实施纠偏等方面的要求,建议适度修改城市总体规划,以顺应当前发展形势需求。该评估报告经省城市规划学会组织专家审查通过,认为对现行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是必要的,应尽快开展总规修改工作。
二、修改的主要依据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关于城市规划改革的政策文件,以及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省市空间规划、生态网络规划等相关规划。
三、修改的原则
1、坚持“五个不变”。
年限不变:不改变现行总体规划的年限;发展战略不变: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政策措施等纲领性内容保持不变;空间结构不变:城市发展重点、空间结构、拓展方向等框架性内容不变;规模不变:不突破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重点解决城市部分用地调减与漂移问题;绿量不变:严守生态底线,确保绿量只增不减,突出绿色增长根本导向不动摇。
2、强化“四线管控”。
在不改变城市蓝线、城市绿线的空间结构和规模总量的基础上,结合地形地貌,对蓝绿空间进行精细化布局和调整;城市黄线依据专项规划,在满足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已公布保护的范围界线加以管控。
3、落实“三个规划”。
一是落实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三根控制线的管控要求;二是落实“多规合一”,对与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不一致的图斑进行优化调整,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三是落实“城市双修”规划要求,以生态网络规划为依据,以“三大设施”规划为导向,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健全各类设施。
四、修改的主要内容
1、空间布局与用地结构
总规修改保持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和空间布局不变,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保持85平方公里不变。中心城区7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不变,且中心城区城市三大组团内建设用地面积总量也不变,其中屯溪组团用地面积23.5平方公里、新城组团用地面积31.5平方公里、岩寺组团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黄山区1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不变。用地结构有一定的微调,比例小幅上调的用地有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中的城市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比例小幅下调的用地有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中的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防护绿地。
上述用地的调整是对总体规划实施的纠偏,调整后的用地比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消除“多规合一”的图斑差异
主要有四大块,一是徽州区城北工业园调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10公顷(1650亩),相应调至市循环经济园区和山深线北侧;二是高铁新区站北片区调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80公顷(1200亩),相应调至经开区金鸡峰和轩辕大道东侧;三是高铁片区东南侧调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24公顷(360亩),相应调至合铜黄高速下站口东侧;四是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占川河北侧调出涉及耕地保护的建设用地,面积约45公顷(675亩),相应调至西区二号路西侧和屯婺公路南侧。
上述用地调出的区域,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产业化项目,近期不能建设;调入的区域基本延续原用地结构,并且与近年来重大项目的招商、落位需求相吻合。
3、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精准划定
根据我市山水城市特点,尤其是城郊多山多丘的地貌条件,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边界做了精准划定。一是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片区,在园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精细化布局,体现茶园、山体、林地与园区的有机融合;二是结合205国道改线,在山深线两侧,结合现有低丘缓坡地形特点,精准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充分发挥205国道改线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更严格地保护了城市绿核的山体;三是高铁片区结合生态廊道和金鸡峰山体绿地的保护,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构建高铁片区宜居新城的生态廊道,形成“线面”结合的生态网络。
4、绿地系统和蓝绿空间的保护
城市蓝线、绿线等强制性内容,保持总量不变,根据实际地形做了偏移等精细化修改。如结合新安江流域整体保护,在横江上游保留成规模田园风光和沿江绿带,作为城市重要的结构性生态绿地;结合占川河流域治理,重新划定了河流蓝线。
5、与专项规划的衔接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结合近几年编制的专项规划也做了相应优化调整,如因燃气专项规划城市供气方式的改变,将徽杭高速三号下站口北侧的燃气设施用地调至经济开发区;依据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对老城区尤其是老街区域停车场做了整体布局,在老街外围设置了4个停车场(一水厂停车场、横江桥头停车场、屯溪一中停车场、外边溪停车场),将原总规横江大桥南侧的停车场用地做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