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02-00112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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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发改委:解读《黄山市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

作者: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3-02-03 17:17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疫情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我市各行业均受到不同程度冲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仍在持续。去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稳企增效10条”“助企纾困30条”“稳经济40条”“稳经济接续16条”等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增产增效。根据初步评估,上述政策有力发挥了政策的引导作用,稳定了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随着疫情放开和趋于平稳,宏观环境有望趋好,各地也正在全力抢订单、拼经济,去年12月以来,湖州、杭州、马鞍山、莆田等地先后出台了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相关政策,区域竞争更趋激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稳增长决策部署,推进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全力拼经济,奋战“开门红”,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牵头起草《黄山市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政策意见》。

二、起草过程

按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2022年12月中旬,我委立即组织专班开展研究,在学习借鉴湖州、绍兴等市政策基础上,12月18日形成《开门红政策》初稿;12月23日召集相关行业部门和文旅、工业、房地产、农业、商贸、外贸等重点企业进行会商,会后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2023年1月3日书面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1月11日上午,谢一刚副秘书长召集市主要经济部门专题进行研究会商、征求意见;1月13日专题向朱策常务副市长汇报,形成《开门红政策》征求意见稿;1月16日,在黄山市制造业、文旅商贸业金融要素对接会上再次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及企业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开门红政策》再次征求意见稿;1月16日,再次书面向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1月28日,在朱策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1月份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再次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1月29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再次召集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研究会商。起草过程中,共收到意见建议54条,采纳或部分采纳39条。政策已通过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总体考虑

在政策起草过程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聚焦重点。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办、国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政策覆盖工业、物流、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和投资、消费、招工、融资等重点领域,并注重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力求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撬动产业发展,政策不求面面俱到,但求务实管用。二是多方联动。坚持市、县(区)联动、政企联动,综合运用资金奖补、贴息补助、消费券发放、信用加分等手段,切实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同时鼓励市场主体、金融机构等共同发力,形成联动效应。三是激励先进。政策不是平均分配,在考虑一定惠及面的同时,更多的是按稳增长贡献给予奖励,引导激励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增产达产。四是广泛借鉴。充分借鉴湖州、杭州、马鞍山等地政策内容,并组织对去年稳经济政策进行了全面总结评估,对贷款贴息、购房补贴、公积金计算基数提高等市场主体反响较好、带动效应明显的政策考虑予以列入或者延期执行。

四、政策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十条,具体为:

一是鼓励企业招工复产。主要对企业招用初次在黄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按照800元/人标准给予新增就业补贴。

二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主要对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政银担”等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给予1.5%的贴息补助;对于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低于1%的,按1%给予补足。

三是加快项目复工。对春节期间不停工或2023年2月5日前人员考勤率达到节前80%以上水平的复工项目,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信用加分激励。

四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主要对承租国有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或周边同类型用房租金大幅下降的,可申请减免或缓缴租金。

五是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主要是采取政府、企业联动方式发放200万元消费券;开展门票优惠、新春活动以及民俗和非遗活动。

六是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主要对规上工业企业新增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0%给予贴息。

七是助力外贸企业拓市抢单。主要对赴境外参展和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的企业给予人员国际机票费用70%补贴。

八是支持物流企业发展。主要对物流企业新增单笔10万元以上的贷款,给予2%的贷款贴息补助。

第九条和第十条分别是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以及继续执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主要对2022年已出台的房地产政策和公积金政策进行延续,其中房地产“12条”、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基数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二孩及以上家庭、新就业人员、二手住房购房补助等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31日,同时新增加购买绿色建筑的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五、工作目标

更好地落实中央、省关于稳增长、稳就业的部署要求,推进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快推动复工复产,进一步增强发展预期,力争2023年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围绕政策责任分工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定期报送机制,及时有效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并解决问题,全力打好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组合拳,确保政策落实见效。

2.强化宣传引导。注重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对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有效向社会公布,提高政策知晓率。

七、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洪国华(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325805(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