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气象灾害部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科学应对极端天气,全面做好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威胁和损害,黄山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气象灾害部门应急预案。
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指挥、灾害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和预案管理等六项内容。预案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组成,指挥机构下设自然灾害组、安全生产组、后勤保障组和专家组等四个工作组,并规范了各工作组的应急工作措施。
预案指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预警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相应级别的气象预警,结合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视情确定预警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险情进行重点管控。
预案强调,市局有关部门应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适时建议启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行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打好安全防范主动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