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钉钉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窗口:
现将修改后的《市政务服务中心钉钉考勤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
抄送:市效能办,各窗口单位。
市政务服务中心钉钉考勤管理制度
为提升管理工作效率,结合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勤范围
各窗口进驻人员。
二、考勤方式
1.手机APP定位打卡,采用钉钉APP考勤系统。
2.考勤机打卡,采用钉钉人脸智能考勤机进行。
三、考勤制度
1.实行上下班考勤。全体工作人员须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每天考勤四次,考勤时间分别是:
上午上班8:00-8:40,下班11:50-12:30;
下午上班13:00-13:30,下班17:10以后。
其他时间考勤均无效。
2.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3.因特殊情况,工作人员需离开工作岗位的,按请假制度规定的程序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4.上、下班使用外勤打卡,未在备注中写明具体工作事由的,均为无效卡。
四、请假制度
1.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有事请假,需在钉钉上提交请假申请,选择对应的请假类型(公事、病假、事假、产假等),备注清楚请假事由(必要时附图),审批完备后方可生效。应按规定履行事前请假制,事后请假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应事先电话告知市民服务中心,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假期届满及时到岗工作,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事先说明情况,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3.窗口工作人员在钉钉上提交请假申请,首席代表审查通过后,请假3天内(含3天)由市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市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局分管领导审批;首席代表提交请假申请,请假1天内(含1天)由市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市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局分管领导审批。本方案实施后,不再接受纸质请假条。
4.窗口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应在中心导询服务台处做好书面登记。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办理临时外出请假登记手续:
⑴临时外出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
⑵回原单位报送文件的;
⑶上班时间临时外出开会,或到现场勘察的。
5.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⑴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⑵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的;
⑶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
⑷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不上班的;
⑸迟到超过30分钟的,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旷工半天。
6.窗口人员工伤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及女职工产假等假期,由各派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钉钉请假向市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手续,同时安排好替岗工作人员。
五、奖惩制度
1.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工作人员考勤情况作为发放窗口岗位补助的依据,并纳入“最佳服务窗口”、“最美服务之星”季度评比和年度评优的考察内容。
2.窗口岗位补助按工作日实际出勤情况发放,满勤为200元/月。按政策休年休假、婚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以每个工作日10元计,据实扣除。每迟到、早退1次或请事假、病假累计满1个工作日,扣10元;每旷工半天扣30元。不在政务中心加班或回原单位加班造成的调休,以每个工作日10元扣除。因疫情原因造成的隔离,按病假处理。
3.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5次,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旷工超过1天的,取消当月窗口岗位补助。
4.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