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导则》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机制,围绕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等产业,着力引进一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整合优势资源促进项目落地,培育壮大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和九大新兴产业。特起草《黄山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导则》(以下简称“《认定导则》”)。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市投资促进局2月初起草了《黄山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政策审定暂行办法》初稿,并召开3次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黄山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导则(征求意见稿)》,并两次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园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3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朱策分别于2月17日和3月21日主持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据要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王奇勇于4月8日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了黄山中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黄山市企业发展促进会等12家企业和商协会负责人的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已全部采纳。5月9日收到市司法局对《认定导则》合法性审查的修改意见,已全部采纳。
三、主要内容
《认定导则》包括总则、重大项目界定标准、项目建设及政策服务、附则四个部分。
(一)总则
主要内容包括《认定导则》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项目所涉及的重点产业领域。
(二)重大项目界定标准
主要分为四类重大项目,分别为工业重大项目、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 农业重大项目、建筑业重大项目,并对界定条件作详细说明。
(三)项目建设及政策服务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应当符合的条件规定,其中新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违反《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相关要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应当符合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等有关要求。并对项目认定和政策服务作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加强项目的预审和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认定工作,违约责任和补救条款,重大项目投资强度与亩均税收。
(四)附则
主要明确导则施行日期,有效期等。明确未涉及的重大项目或新型业态,可参照本办法相类似项目标准并报市政府另行研究。
四、下步工作打算
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在各载体单位中的知晓度,加大贯彻力度,推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引进,整合优势资源促进项目落地,培育壮大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和九大新兴产业。
五、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黄山市“双招双引”支持政策指导意见》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355849(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