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88/202207-00006 信息分类: 工作全面推进方案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7-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卫办〔2022〕2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2-07-01 15:30 信息来源: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各区、县卫生健康委:

现将《黄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强化工作部署,提升工作实效,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黄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黄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公开〔2022〕4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全力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信息发布质量全面提升,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改善公众体验,提升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黄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秘〔2020〕5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2022年修订版)》、《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卫办秘〔2022〕56号)》要求,结合本系统近年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推进。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条例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三)标准指引。全面公开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的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四)解读回应。全面深入解读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提高解读质量及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通过“12345”热线“一号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等方式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机制完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六)平台建设。务实建设基层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专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七)直达村居。及时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政策信息,同时汇总面向农村的医疗卫生相关政策知识,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

(八)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

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动态调整后的省级目录标准的贯彻落实,按要求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县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开展专项评估,反馈存在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区县要结合本地特点,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同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时限,做到真抓实干、整体推进。

(三)做好监督保障。各单位请于7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 2590113)备案并公开在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相关目录内。有关工作推进信息在政府网站“监督保障”和“专项行动”目录同步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上级考评。市卫生健康委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区县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

关于印发黄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