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政务公开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强化工作部署,提升工作实效,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2022年6月14日
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要求,总结推广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促进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挖掘2020年以来全市基层政府在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探索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通过行动,全力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信息发布质量全面提升,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改善公众体验,提升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和《黄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秘〔2020〕50号)要求,结合本地区近年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1)。
(一)组织推进。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条例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三)标准指引。全面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四)解读回应。全面深入解读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提高解读质量及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机制完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六)平台建设。务实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做到功能完备、效果良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七)直达村居。指导村(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实现区县、乡镇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八)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
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市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见附件2)要主动对上沟通省直有关部门,对下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动态调整后的各领域省级目录标准的贯彻落实,督促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开展专项评估,反馈存在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定期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区、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适时召开交流会、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区、县要结合本地特点,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同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时限,做到真抓实干、整体推进。
(四)做好监督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于6月27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市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2355243)备案并公开在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相关目录内。有关工作推进信息在政府网站“监督保障”和“专项行动”目录同步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上级考评。市政务公开办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1: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表(见附件)
附件2:市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附件2
市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领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领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领域)、市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领域、广播电视领域)、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领域)、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统计局(统计领域)、市乡村振兴局(扶贫领域)、市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黄山海关(海关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