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227/202206-00050 信息分类: 城乡规划信息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2-06-13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自然资函〔2022〕34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新潭邻里(社区)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6:36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不动产单元代码:341002103001GB00100W00000000 )

 

黄山中农汇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报送的新潭(社区)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次会议审议,并于2022526日至6月6日期间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地块用地面积8170.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4505.06平方米,其中计容10207.79平方米,不计容4297.27平方米,容积率1.25。

二、项目地块内规划一栋四层建筑,配建的邻里中心公益性设施位于第三层,建筑面积1321.06平方米,建成后需无偿移交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其具体建设要求应按照《关于确认新潭社区邻里中心公益性设施位置和面积的函》(黄经管函字[2022]29号)文要求执行。项目自持建筑面积为3227.22平方米,不得销售不得抵押。项目配建物管用房面积150平方米。

三、项目出入口沿东侧新七路及南侧规划路设置,共规划机动车停车位98个(地上20个,地下78个),应按不少于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非机动车位674个(地上293个,地下381个)。

四、建筑立面效果按报送的方案实施,外墙用材应高档、在施工前应将材质、色彩报我局审查。

五、建设单位应处理好与周边建筑及道路的竖向关系,各类工程管线入地埋设。相关的环保、消防、人防、供电等方面落实有关批准手续。

六、绿色建筑建设单位按照《关于加强新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17]23号)的要求做好设计;相关节水设施按照《黄山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黄建城[2017]97号)的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建规[2013]166号)要求在现场设立规划许可公告牌。

、请按此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应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规划总平面图6份(存档3份,业主3份)

 

 

 

 

                                20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