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编】黄山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2022年3月版)——稳定供应链支持政策(15条)
1.省政策: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 10%。取消港口建设费,继续执行船闸收费下调 10%。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皖发〔2021〕9 号,省发展改革委、省人防办、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负责)
市政策: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黄字〔2021〕16号,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2599990,2353410)
2.省政策: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的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各地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适当补助。(皖发〔2021〕9 号,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支持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冷链产业补链强链工程,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保障的冷链物流和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大力推进含冷链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智慧物流平台等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等交易、仓储、运输、加工、检测、集中配送等功能。(黄字〔2021〕16号,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黄娅蔚,联系电话:2355361)
3.省政策:围绕新兴产业服务化转型需求,大力发展服务衍生制造、工业设计、大数据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新模式。(皖政办秘〔2021〕74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按省文件执行(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黄娅蔚 ,联系电话:2355361)
4.省政策:围绕“轨道上的安徽”建设,完善加密高铁通道布局。完善铁路货运末端网络,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进一步提高铁路货运网络的覆盖范围与通达程度。(皖政办秘〔2021〕74号,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按省文件执行(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廖辉保,联系电话:2355362)
5.省政策: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邮政、环卫、出租、公务等领域新增、更新用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统筹规划建设专用充换电站和快速充电桩,推进建设油、气、电、氢综合能源服务站。(皖政办秘〔2021〕74号,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按省文件执行(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邵帅2355079,余金龙2937721,孙琳2525500)
6.省政策: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内河港口等,加快推进第二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公铁联运、铁水联运跨越式发展,鼓励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皖政办秘〔2021〕74号,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按省文件执行(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黄娅蔚 ,联系电话:2355361)
7.省政策:深入实施新型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转型,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编制发布省绿色制造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培育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皖政办秘〔2021〕74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按省文件执行(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联系人:陆晓冬 2355369、张健芳2355240)
8.省政策: 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鼓励发展绿色仓储,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皖政办秘〔2021〕74号,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按省文件执行(实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黄娅蔚,联系电话:2355361)
9.省政策: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2021年全省新增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70家,到2023年累计新增200家,对经认定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皖电商〔2021〕1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
市政策: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依托“一县一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块状经济发展电子商务,对有发展前景、信用良好、愿意帮助当地农户致富的电商企业予以支持。(黄政办〔2020〕13号,实施单位: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财政局,联系人:卫捷,联系电话:2357037)
10.省政策:拓宽农村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纪人等与电商企业和平台对接,开展网络销售、农产品产地直采等业务。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推动各地打造一批季节性的线上农村产品促销活动载体。(皖电商〔2021〕1号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市政策:支持“黄山伴手礼”网络销售,对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销售农产品,或通过短视频、社交媒体宣传旅游、文化,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黄政办〔2020〕13号,实施单位:黄山市商务局,联系人:卫捷,联系电话:2357037)
11.省政策: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村电商网点,拓展便民服务功能,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组织脱贫地区加强农村电商产销对接,推广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拓宽脱贫地区产品销售渠道。(皖电商〔2021〕1号,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市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乡村服务站点按照中心园区化、站点企业化要求进行换档升级;对贫困村发展电商继续给予政策倾斜。(黄政办〔2020〕13号,实施单位:黄山市商务局,联系人:卫捷,联系电话:2357037)
12.省政策:鼓励各市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综合运输物流园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对集装箱企业、承运航运企业、从事集装箱重箱代理业务且在省内港口结算装卸费用的货代公司、自主开辟集装箱班轮航线的航运企业实施奖励。(皖政办〔2019〕4号,各市政府负责)
市政策: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优先支持大宗货物“公转铁”、发展多式联运等运输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国家对有关运输结构调整的税收及补贴等优惠政策;争取中央、省有关专项资金,推进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综合运输物流园示范工程的重点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纳入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综合运输物流园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在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黄政办秘〔2019〕50号,实施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联系人:伍积明,联系电话:2353410)
13.省政策: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对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实现年在线出口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分档奖励。(皖政办秘〔2019〕76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
市政策: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我市首个年度在线交易额超300万美元(含)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利用包括9610、9710、9810等模式开展跨境电商报关出口,纳入海关统计实现突破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发展,对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销售有在线交易实绩的企业,给予企业向第三方平台缴纳年度平台技术服务费用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黄商电〔2021〕6号,实施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卫捷2357037,周彦鲜2533962;黄政办〔2020〕13号,实施单位: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财政局,联系人:卫捷,联系电话;2357037)
14.省政策: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报关报验、物流、退税、结算、信保、融资等综合服务或提供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对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30家以上或年在线交易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单个平台可达300万元。(皖政办〔2018〕46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
市政策:鼓励建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年在线交易额200万美元(含)以上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项目经营主体一次性不超过40万元资金支持。(黄商电〔2021〕6号,实施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卫捷2357037,周彦鲜2533962)
15.省政策: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境外线下体验店,对营业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经营满1年且年在线交易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按照当年固定资产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可达100万元。(皖政办〔2018〕46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
市政策:电子商务企业经批准设立的境外营销网络项目(包括办事处、贸易公司)给予5万元一次性支持。(黄商电〔2020〕13号,实施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卫捷2357037,周彦鲜2533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