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203-00352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资质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3-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

作者: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2-03-14 11:00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对标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等18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有针对性推出169条举措,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此次起草《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要求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创优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等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1月初,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聚焦关键、突出重点,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的正负面清单。1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围绕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等18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推出179条具体举措。2月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省委书记郑栅洁在会上指出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一流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优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在2月10日全市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上,市委书记凌云指出要“始终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份内事’,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家事’”。市长孙勇指出要“以更优作风、更实举措、更足干劲,全面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制定《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对表对标一流,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改进提升的重要举措。

二是回应市场主体呼声、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竞争力的需要。虽然我市营商环境总体在优化,但与市场主体的期盼相比,与沪苏浙、大湾区等先发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21年11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是我市等高对标长三角,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抢占新一轮营商环境建设制高点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起草依据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月,省《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市政府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科立即对附件部分:《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进行了部署,督促各部门在反馈意见的同时,认真研究并提前谋划我提升举措。2022年1月28日,收到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方案后,即转13个牵头单位起草我市具体方案。2月18日,各牵头部门完成了18个领域提升举措的起草、各部门意见建议征求,共计征求21条意见,吸纳采用15条。2月23日,各领域对标提升举措定稿版由市政府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科审核汇总。3月6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3月7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1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由1个主文件和18个附件组成。主文件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联动、提升工作质效、推进思想解放、营造浓厚氛围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各项举措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主要包括18个重点领域提升举措,每个重点领域提升举措包含工作目标、改革提升举措、责任单位。针对省179条具体举措,我市18项方案包含169条举措。对省举措,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提升,既涵盖了赶超时限、量化指标提升的自我加压,也有积极改革创新的特色亮点做法。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提出“3月底前在审批便利度上有显著提升,6月底前达到先发地区水平,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居全省前列。”工作目标,在省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赶超时限。招标投标领域上,将省级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平均提升到96%以上的目标提升为我市98%以上,高于省级对标提升举措要求。不动产登记领域基于《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4项改革事项与提升举措进一步结合,推进创新举措落实。部分省级举措由于存在地域、省市层级职能差异或者明确由省级部门统筹安排,我市暂不具备相应职能,因此在我市举措中未承接分解或表述上进行修改,主要体现在企业开办注销、劳动力市场监管、跨境贸易和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分指标领域成立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协商调度等工作机制。

二是做好《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宣贯和实施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建立清单化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挖掘、总结对标提升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多视角展示我市创优营商环境工作。

六、解读咨询

如有对《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科,咨询电话:0559-235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