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2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我市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黄山区法治乡村建设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召开3次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7次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制定出台《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描绘宏伟蓝图。持续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积极组织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黄山市依法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示范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上报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参加评选。在全省创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专题网页,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指导帮助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履行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发布《市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版本》,认领“全省一单”指导目录权责事项3595项、公共服务事项1273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后保留117项、规范24项,取消3项。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调整后,由建立之初的133项降至91项,降幅达31.6%。实施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星星之火”创新工作,推动101个乡镇和4个街道开展“一乡一品”权责清单制度创新工作。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覆盖,涉及市场主体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率100%。推深做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同全市市场监管领域29个部门,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了《黄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25家涉改部门认领市、县层级改革事项共127项,常态化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登记,持续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围绕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19个重点领域,连续3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 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完善“随时办”,建成“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预约办”,分两批推出预约办事项达1057项;推深做实“就近办”,全市105个乡镇(街道)745个村(社区)实现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100%全覆盖。持续完善政务地图功能,累计关联各类服务场所1053个、自助服务终端86台、各类服务事项6.9万余项,让“长三角人”跨省业务办理更轻松。
(三)加强行政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为核心,不断健全立法体制机制。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年度立法项目建议,扩大群众的立法知情权、参与权。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对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立法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参政议政作用,重点围绕《黄山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开展年度立法协商工作。严格把控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把好入口关、质量关、效率关。按照立足“小切口”,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科学制定《黄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 加强立法推进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黄山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立法有序推进。
(四)完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修订印发《黄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并公布《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和《2021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全省率先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2021年,共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14件。对全市现行有效11件地方性法规、7件政府规章和20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决定修改30件、废止32件、宣布失效 6件。市政府共向省政府及市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印发《黄山市政府法律顾问“一对一”法律服务市政府负责人制度》,常态化开展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领导接访工作。建立了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制度,对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出了要求。
(五)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巩固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推进基层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经省政府同意,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全市实现全覆盖。全面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资格认证管理、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裁量权规范调整等活动,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印发《黄山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1版)》,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06项。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总数31144件,其中线上办理18878件,线下办理12266件。印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和生态环境四个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道路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147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圆满完成2021年度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黄山考点)考试,参考执法人员近千人,考试通过率连续五年保持在约90%的较好水准。组织开展全市执法辅助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全市首批744名执法辅助人员通过考试,颁发《黄山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证》,正式开启“持证上岗”模式。高质量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强化监督制约,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与政协民主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建议提案454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备与督促机制,自2021年4月份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100%。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2021年市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33个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9篇,查出违规金额101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2939万元,处理处罚问题金额11821万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制定并印发《黄山市村务公开事务目录梳理表》。目前,各区县已基本建成集政务公开、自助办理、查阅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县政务公开专区,并配有专门工作人员。
(七)善用法治方式,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多元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涉法涉诉初信初访化解、积案攻坚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总结推广“乡贤+”、“作退一步想”等矛盾纠纷调解法,在全省率先开通“诉讼法律风险评估”平台,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其中“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受到省委书记郑栅洁的充分肯定。构建了由8家法院“诉调对接中心”、13个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和77个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点”组成的多元解纷大网络。全市调解纠纷12647件,调解成功12526件,调解成功率为99.04%。2021年度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21件,受理363件,上年结转35件,已审结364件。通过撤销、确认违法、变更和责令限期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27件,纠错率7%。全市律师办理各类案件8738件。全市办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033件、公证事项3283件,司法鉴定1446件,仲裁121件。开展“万所联万会”,市、县两级工商联、商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全覆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组织政策宣讲200余场次,解答涉农法律咨询服务3300余人次,选取13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13个村党支部,助力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八)注重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黄山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和《黄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市各地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邀请司法部法治督察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起“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专题报告。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市直和区县100余名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人员参训。组织2137人次旁听庭审52场次,开展庭审直播6765场。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公益普法月月行”“江淮普法行”“送法下乡助春耕”、青少年法治宣传月等活动,确保分类实施精准普法。举办黄山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全面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全市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7712人,农村“法治带头人”953人。开展第九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工作。全市现有7个国家级、52个省级、32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税务局、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黄山市广播电视台3家单位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短板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对标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基层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渠道有待扩展、决策后评估有待加强;三是执法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执法力量较弱,日常检查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全链条协同监管和组合适用法律的常态化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还较薄弱,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主要安排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扎实做好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更多区县政府和部门积极申报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法治人才的法治素养。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深化“一屏通办”改革,制定实施重点领域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市场主体深度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动态掌握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及时研究制订针对性改革举措。实施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政府履约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全力推进各项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全省一单”统一规范标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工作。落实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市域全覆盖。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制定政府立法新的五年规划。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与政协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开展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和行政机关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广“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经验,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铸安”行动,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全域平安创建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山。
2022年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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