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2022年)
(1)项目概述。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高龄补贴标准:原已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补贴标准不变,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区60元),80-89周岁其他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为:屯溪区每人每月60元,其他区县每人每月30元。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黄山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办法(试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对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予以特殊照顾。高龄津贴应当以现金形式发放。”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将此项目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实施。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市民政局福利慈善科(养老服务科)。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各区县发放高龄补贴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级财政自行解决,其中屯溪区发放属市直的离退休高龄老人补贴所需资金市级财政予以补助。
(5)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普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