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110-0014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同步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爱卫科 发布时间:2021-10-20 09:51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次数:

黄爱卫〔2021〕11号

关于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同步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委、爱卫会,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文明委、爱卫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明委、爱卫会,市直及驻黄各单位:

2020年,在全市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黄山市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两项殊荣,在全市形成文明、卫生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每年复查测评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国家卫生城市从2022年开始每季度末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审等的新变化、新要求,亟需各地各单位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领导包保,推进责任机制

为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字〔2021〕17号)附件二《黄山市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黄山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指挥部成员、市级领导联系督导爱国卫生工作重点社区(乡镇)安排和市直(驻黄)单位包保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安排,这与《黄山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常态长效的实施意见》(黄办〔2021〕1号)是共同的责任包保和推进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明确的责任和要求,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爱国卫生工作一同作为单位重点工作来抓,以“紧、细、实、严”的工作状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结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结合文明创建市领导带队行走网格包保制度,同步落实市直及驻黄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包保进社区、入小区活动,推进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卫生创建工作步入常态长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巩固创建成果

“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卫生城市建设是对城市的综合整治,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和有力支撑。各地各单位要突出常态长效,按照《黄山市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重点工作,把爱国卫生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要突出重点关键,聚焦市容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聚焦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废品收购站点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着力抓好公益宣传、健康教育、环境整治、卫生创建、监督引导等五方面重点内容,在抓常、抓长、抓系统上下功夫,实现秩序整治常态化。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从群众需求和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出发,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推动全域创建。

三、引导全民参与,构建共建共享

秉持人民至上、为民惠民的创建理念,以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建设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党政机关带头、志愿者主动参与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和浓厚群众性创建的氛围,推进市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

黄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黄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