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程 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立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梅元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成 员:倪文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笑石 市委编办二级调研员
谢一刚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方 颖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程 燕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剑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孔彬 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浩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宏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四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渊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胡 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红喜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沈洪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吴永杰 市应急局副局长
黄 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 斌 市体育局副局长
汪 兵 市医保局副局长
潘武生 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谢其正 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方 艳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茂林 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
朱文莉 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汪森根 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和平 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陈立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宏录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工作。
(二)市委编办。指导编制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明确管理服务主体。
(三)市发展改革委。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相关重大事项立项实施,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查询公民信用信息。
(四)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公共文化场所和国有A级旅游景区的应用。
(五)市教育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教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做好各院校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协调各院校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校园“一卡通”载体。
(六)市公安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载体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与国家法定身份证数据库中的权威身份信息之间的核查比对,探索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在酒店住宿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七)市民政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民政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民政事务,将城镇低保金、农村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八)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并落实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资金保障。
(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和应用工作,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规范和管理办法;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载体信息的采集、清理、比对、发放、管理,以及相关个人敏感信息的安全保护;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会保障卡机构队伍建设,拓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
(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应用。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将各项涉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十三)市卫生健康委。推动社会保障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指导医疗机构做好HIS等相关系统改造工作,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十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退役军人事务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身份证明、职业技能培训查询、退役军人各类待遇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十五)市应急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以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应用。
(十六)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应用。
(十七)市体育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公共体育场所管理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体育场所入场、缴费以及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十八)市医保局。深化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应用。推动参保人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领取手工零星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大病保险报销金、医疗生育报销金、医疗救助金等医保待遇。继续支持社会保障卡用于医保结算。
(十九)市扶贫开发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扶贫(乡村振兴)领域的应用,配合财政部门将补助到户到人的衔接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层次数据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将社会保障卡与安康码深度融合,实现互联互动和融合应用。
(二十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中身份认证及金融服务。
(二十二)市总工会。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工会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二十三)市残联。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残联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凭证办理各项残联业务,将各项残联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四)市税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税务领域的应用,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等。
(二十五)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金融应用的协调、监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的银行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确定金融业务指导原则,指导银行业金融单位社会保障卡应用和管理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社会保障卡金融优惠措施。
(二十六)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按照全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环境建设工作,推动本地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水、电、煤、通信、公共交通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