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黄山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平安黄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黄山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府清单制度建设。继续推动简政放权做“减法”、加强监管做“加法”和优化服务做“乘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投资审批改革等10个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更新完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出台《市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不断完善“3+2”清单制度体系建设,调整后,市级权责清单目录保留2110项,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保留1136项,市级行政中介服务清单保留176项、规范27项、取消27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省政府取消的15项权责事项,我市对应4项权责事项予以取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共清理46家市直单位申请材料8707项,取消5319项,精简比例61.08%,市县同步超额完成省政府精简50%以上的总体目标。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超计划完成省“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比例及公告任务指标,市、县、乡、村四级“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99%以上。政务服务全面提质提效,18种常用不动产登记类型最快60分钟办结,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10类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拿到施工许可证实现最多100个工作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不动产、公积金、公安、商事登记、税务、交通、项目建设、经营准入和社会事务等9种类型全部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面完成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和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应领尽领”和审核发布任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成政务服务“一张网”。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智能服务大厅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升级优化。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商务诚信等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市级联合惩戒备忘录36个,出台18个领域社会信用制度。完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惩戒机制,开展11个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本辖区相关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实施治理全覆盖。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全年共梳理、形成148万自然人和8万法人的公共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联合奖惩、信用预警功能嵌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做好信用惠民便企工作,先后推出了“信易游”“信易贷”等5个产品,在旅游、贷款、政务服务、招投标、企业开办等方面得到应用。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制定《黄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生态损害赔偿试点前期调查工作。从严抓好环境执法监管,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质量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制定政府立法计划,科学民主依法推进立法工作。2018年7月,全国首部设区市河湖长制政府规章发布施行,实现了河长制到“河常治”的重大转变,为加强河湖管理,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10月,全国设区市首部农药管理类地方性法规《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发布;12月,全国首部美丽乡村专项地方立法—《黄山市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办法》正式出台,为加强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打造具有黄山特色的美丽乡村“升级版”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在全省创新出台《黄山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建立立法民主协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参政议政作用。完善立法项目草案专家论证机制,委托第三方安徽大学法律研究中心参与起草立法项目草案,高起点、高站位、高权威保障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及法制信息网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反馈;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等多种方式,确保立法工作最大范围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三)加大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以及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部署要求,我市在2017年市政府文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先后组织完成了涉及产权保护、著名商标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证明事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多个专项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采取部署指导、部门自查、专业审核、互动审核、个别对接等多种方式,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和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清理工作进程。清理情况已书面报告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认真执行《黄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对关系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该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通过座谈讨论、民意调查、向社会发布草案、举办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政府决策科学、民主、透明。
(二)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先后出台《黄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黄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全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风险评估392项,准予实施378项、暂缓实施13项、不予实施1项,实现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风险评估机制全覆盖。
(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做到“两必审”(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会材料必审,凡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必审),建立起草部门、政府法律顾问、行业领域专家、法制机构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协同审查机制。在市县两级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出台《黄山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切实保证政府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和规范性,有效降低履约风险。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完成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聘请了12位专家、学者和律师担任本届政府法律顾问。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工作,实行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截至2018年底,全市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单位共有45家,公职律师69名。坚持市政府法律顾问“一对一”服务市政府负责人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政府合同协议、涉法事务的审查,全年共出具审查意见400余条,有效防范和排除了政府重大决策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等8个部门有关职能划入市城管执法局,涉及行政权力事项193项;理顺层级权责,推行属地管理,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政园林管理职能下放,实行市区一支队伍执法和管理。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整合卫生、计生、中医药执法职能,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深入推进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积极起草我市旅游综合执法全覆盖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加快旅游综合执法全市全覆盖进程。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培训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分批次举办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按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受省政府法制办委托,7月中旬,我市组织开展了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黄山片区)考试,参考人员覆盖市、区县、乡镇三级的近千名行政执法人员。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2018年对市本级旅游、交通等8个执法部门149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动态调整。我2018年出台的2部政府规章未设立行政处罚条款,无需制定配套裁量基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聘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采取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活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省政府法制办部署的文化、城管及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案卷评查的基础上,专题组织开展了旅游(旅游管理综合)、公安系统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坚持长效化的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一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落实市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所有政府重大决策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均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及时报告市人大。围绕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政府与政协协商各项制度建设,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每年定期向政协征求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切实增强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全国、省、市、屯溪区建议提案共493件。各承办单位能规范办理程序,坚持开门办理,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扎实推进办理工作,市建议提案办结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从2014年开始,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增强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2件,占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89%。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对人民法院撤销以及责令履行的生效判决,由市政府法制办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执行。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尊重检察部门的检察建议,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探索推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三)强化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全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离任、政府投资项目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等全面开展审计。积极推行网络问政,不断畅通人民群众的信访渠道,不断提升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托互联网搭建更广的平台,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工作,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增添移动电话与“12388”网络举报平台进行捆绑,实行全天候全时段人工接听。强化督办,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及时跟进督办,确保信访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在决策公开中,重点抓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全年共征集各类决策事项200件,共发布各类决策公开事项5200余条。在执行公开中,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1800余条信息。在管理公开中,重点抓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在服务公开中,突出抓好网上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为民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在结果公开中,积极做好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公开,共公开各项结果信息3800余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巩固“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成果, 认真执行《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简易程序适用规定》等各项制度,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创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解决纷争维护稳定的基础性作用。2018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477件,调解成功19361件,成功率99.4%,无因调解不当而出现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案件。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我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各区县均建立了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落实了信访事项调解室,聘请了专职调解员17名。
(三)加强信访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诉求渠道。不断推进安徽省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上线运用,把我市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信访诉求全部纳入平台,健全完善信访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机制。
七、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考核监督。组织召开了2018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掌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注重日常监督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专业部门考核与社会监督考核相结合,有力推动了基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培训。将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升我市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水平。2018年11月在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举办黄山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全市5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对政府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培训、集中轮训、专题报告、举办讲座、以考促学等方式,夯实学用政策、依法办事基础,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组织全市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全市358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培训。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发《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发布全市重点普法目录。《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采取多形式推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学习宪法热潮。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和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以主流新闻媒体为渠道,广泛开办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法治栏目。挖掘黄山地域特色,开通法治宣传公交专线,组织开展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举办“讲好黄山普法故事”摄影大赛和“法治微电影下乡”公益展映,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12.4”“3.15”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一年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为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创新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基层政府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和压力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向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大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稳步提升行政决策质效,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强力推进矛盾化解,继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