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102-00095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02-26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26
生效日期: 2021-02-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2021〕9号 词: 法治政府建设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黄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26 10:12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2020年,黄山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全年召开4次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示范创建引领。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召开8次示范创建工作调度会,重点解决了一批法治“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强弱项、补短板、展特色,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我市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黄山区法治乡村建设分别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加强督察考评。认真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全面自查,8个方面44项152个具体内容全部完成。制定全市法治建设三项考核方案,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改革措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19项创优营商环境升级版提升行动和“深化企业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专项行动,及时制定实施惠企惠旅“双十条”政策,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持续推进民企清欠工作,全年未发生新的拖欠账款情况。2020年我市入选全国城市营商环境200强,居第83位。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市本级652项行政审批颗粒化事项审批环节比2019年减少568个工作日,减少了21.01%。新登记注册企业6942户、增长12.6%。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率100%。实现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深度和广度,推动更多事项跨区域“一网通办”。全年网上累计办件达438万余件,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涵盖市直28个部门154类307项,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以文化和旅游市场、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领域为重点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编制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完成抽查任务1184个,归集各类涉企信息达33.2万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262次,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16户。

(四)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件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39家,召开座谈会16场次,开展政策解读59场次,撰写法治体检报告60份,梳理法律风险点203个,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建议259条。加大对危害突发公共事件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印发《关于做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13项依法防控重点内容、49项具体工作举措,切实推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三、加强科学立法,构建地方特色立法体系

(一)积极开展地方立法。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改革发展需要和社会民生诉求,加强立法推进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制发《黄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通过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黄山市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办法》修订完成,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立法有序推进。我市立法制止餐饮浪费事项获评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立13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加强与政协民主协商,落实《黄山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印发年度立法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立法咨询协商座谈会,开展立法调研。落实立法咨询论证制度,立法草案提请政府审议前,均委托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全面咨询论证。出台《黄山市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完成1部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后评估工作,“黄山市立法后评估‘有规可循’”入选全省2020年度行政立法十大事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修订《黄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2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落实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2部规章、17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报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实行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将7部市政府规章、20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在市政府网站全部公开。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领域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规范程序,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高

(一)严格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黄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查,做到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会材料必审,凡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必审。制定《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办法》《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暂行办法》《黄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后评估制度》等系列规定,全面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年开展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30件,比上一年增长78%。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747个村(居)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其中500个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由律师参与并担任该村(居)法律顾问。强化公职律师指导管理,举办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班。目前全市公职律师105名,公司律师9名,律师队伍结构日趋完善。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代理行政应诉案件16件,出具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意见10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15件、规范性文件及立法送审稿审查意见31条,有效防范政府重大决策风险。

五、深化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线上+线下”公示两条主线,打造全新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市县两级同步进行,统一执法公示模板,及时更新执法信息。对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住房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执法部门2019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随机抽选83件案卷,以评查促整改,不断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在全省创新开展地方立法配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回头看”活动,完善我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所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90余项。在全省率先实行《黄山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推进阳光执法、透明执法。

(二)深入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精神,立足黄山实际,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精简机构、优化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我市五大领域市级机构、职能、编制“三定”等工作全部完成,综合执法支队均已挂牌运转,市县两级人员基本转隶到位。

(三)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市75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管,建立包保责任制,实行严格隔离,禁止一切形式的宣传、交易、转运。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联合执法,救助野生动物75头(只),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58头(只)。按照《安徽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采取野外放归、转非食用合法利用、收容饲养和调配、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全面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工作,退出补偿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黄山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受省政府委托,组织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黄山考点)考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将第三季度定为执法人员培训季,全面开展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全市共有3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六、突出监督实效,不断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心组织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三查三问”;制定《黄山市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推动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工作规范开展。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与政协民主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市政府系统办理的197件人大代表建议、243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达100%。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12345”统一呼叫中心受理有效诉求25.38万件、满意率99.92%,荣获2020年度全国最佳政务服务热线“卓越百姓服务奖”“卓越管理人奖”。

(二)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出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制定《中心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创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远程系统测试,通过线上“快进”弥补线下“暂停”。开展流程再造,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繁琐、管理层级过多问题,推动服务效能提升。全年共受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501个,查处交易违法违规行为9起,受理投诉及信访举报件23件。

(三)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公共资金使用、行政权力运行、服务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审计,不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围绕促进就业创业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助力“两手硬两战赢”;发挥审计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培育扶持财源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关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运用大数据手段,初步完成对75家一级预算单位大数据审计的全覆盖,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组织实施26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全市乡镇及村居干部1300余人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题党课教育,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点关注“两项目两资金”,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市级审计机关查出违规金额124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1735万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8777万元,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79项。

(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基层政府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标准目录,汇集形成专题并在市县乡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完成全市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工作,设立政策汇编目录,在市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年全市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 2.79万余条,其中图片解读3013个、动漫视频解读131个,累计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政策吹风会共379场。我市编报的《黄山市黟县以信息公开助力乡村旅游发展》《黄山市歙县发挥政务公开作用助力抗洪救灾》经验做法分别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交流》2020年第7期、第8期采用刊发。

七、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市县两级实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红色物业调解委员会”“民宿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特色调解组织。黟县“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在全市推广。形成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951个,2020年调解纠纷12863件,调解成功12692件,调解成功率达98.67%。出台《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6家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相继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努力构建大协调工作格局。

(二)打造法治信访。坚持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法治改革措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合理权益。扎实开展“业务质效提升年”“积案清零攻坚年”“进京访专项治理年”活动,深化“四下基层”、“四最”试点、“四重”攻坚,全力化解群众信访矛盾纠纷。2020年,通过诉访分离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20余件次,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663件,访调委成功化解信访事项15件,通过听证评议公平公正公开处理信访事项337件。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等现有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依托“12348安徽法网”拓展服务方式,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用“电商式服务”模块,开通店铺154个,上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731件。

(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落实省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20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2件,受理 104件,通知补正后未进行补正 5 件,不予受理 13 件。经审理,维持56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0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答复1件,撤销2件,撤销后重做3件,调解3件,终止审理26件(其中,通过行政复议化解后终止审理22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件。以与市中院共同建立的“黄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积极开展府院合作,共同到案件现场,与基层组织一起化解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五)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黄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从2014年开始,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0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共开庭审理15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46件,出庭应诉率92.99%。

八、注重宣教先行,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能力培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民法典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认真执行《关于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日常学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测试参考率100%。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和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作《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实施对依法行政的影响与应对》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全市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以“法律七进”、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和旅游从业人员等为普法重点对象,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打造具有黄山亮点特色的“十个一”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百场“法律明白人”普法巡讲、“送法下乡助春耕”等活动,共培养法律明白人6500余人、法治带头人900余人。助力“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法治护航精准扶贫”“法润新安百村行”活动。持续开展“送法进万企”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编撰《法律明白人读本》8000余册。利用黄山日报《以案释法》专栏刊登典型案例,市广播电视台《平安黄山》栏目播出法治节目。市、县(区)新普法矩阵建设全覆盖。完成市本级“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圆满通过省“七五”普法终期评估实地验收。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政府法治工作的新要求,部分地区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还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

2021年,我市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科学编制《法治黄山建设规划(2020-2025年)》《黄山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黄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重点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建党100周年。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