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101-0024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18
生效日期: 2021-01-1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秘〔2021〕4号 词: 市政府公报2021年第1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月潭湖镇的通知

作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18 11:15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休宁县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撤销陈霞乡,设立月潭湖镇,以原陈霞乡的行政区域为月潭湖镇的行政区域,月潭湖镇人民政府驻陈霞村。现将《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月潭湖镇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你县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稳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

二、请你县于3月31日前将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报告市政府。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关于同意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月潭湖镇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