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黄字〔2021〕13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扎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省、市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圆满完成,生猪产能恢复正常,茶园绿色防控全域推进,特色产业绿色高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8.5%,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得到有效提升,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2025年,基本形成现代山区生态农业蓬勃发展、绿色高效、利益共享的产业融合新格局;基本形成特色凸显、农民乐居的乡村新风貌;基本形成家风良好、民风淳朴、传统文化共融共生的乡风文明新气象;基本形成党建引领、“三治”结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美好愿望基本满足的生活富裕新态势。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保持过渡期内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做好统筹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水平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等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脱贫村,从就业需求、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升脱贫村持续发展水平。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发挥保险在防范返贫致贫中的作用。
(二)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推进特色种养业规模化发展。深入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有序组织劳务输出,鼓励与支持脱贫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丰富脱贫地区农村产业业态。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援助服务。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集中支持。探索脱贫村与重点龙头企业结对帮扶、产业互补新路径,巩固与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三)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通过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帮助其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对于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故,或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四)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加强“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制定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稳定和强化种粮农民补贴,培育粮食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1万亩、粮食总产达到7.3万吨以上。持续推进粮食优质高效示范创建,推进粮食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严格落实政府储备规模和调节储备制度,提升储备应急能力。围绕保质量、保安全、保供应、保物价“四保”目标,提升商品蔬菜生产规范化、质量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和市场便民化水平。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循环发展体系。落实技术指导、疫病防控、政策扶持等系列措施,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加强“蓝田花猪”等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种质资源保育基地,力争全年生猪饲养量达到45万头以上。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规范发展稻鱼、稻虾等综合种养。立足山区特色,发展壮大油茶、竹笋、食用菌等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
(五)坚持守住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严禁”,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2021年建设3000亩高标准农田。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制定出台利用撂荒地种粮支持政策,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给予补助。
(六)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推进已建和新开工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结合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加大在新品种引进选育、绿色生产技术集成、农产品精深加工、数字农业建设等领域技术引进、试验、推广。加强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全面落实《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争取到2025年建成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教育行动计划,2021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以上。坚持农机农艺农信融合,落实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加大适宜山区作业农机具研发推广力度,确保2021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3%以上。
(七)深入实施茶产业提升行动。加快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全域茶园绿色防控、茶叶加工升级、集群平台构筑、数字茶业和科技创新等十大工程,持续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全域16万亩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实施低产低效茶园改造,推进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以徽茶产业集群项目、商山茶产业集聚区建设为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型茶叶加工、出口企业;推进茶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推进茶文旅融合发展,提升茶博园、精品茶庄建设水平。大力推进茶叶电子商务,引导和运用“网红经济”“直播经济”,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扩大品牌宣传推介,力争全年茶叶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继续组织好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茶展,力争全年茶叶产量达到1.3万吨,一产产值达到10.4亿元。
(八)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2021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稳定在36家以上,产值增长5%以上,新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家。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力争新增市级以上“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5家以上。以茶叶、茶干、泉水鱼核心产区乡镇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深入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158”行动计划,力争到2025年全县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培育面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10个,面向沪浙苏地区的农融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档升级,力争在2-3年内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持续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精品线路创建,力争2021年全县休闲农业和旅游接待人次增长10%以上。
(九)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巩固农药集中配送成果,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2021年全县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20个,施用面积达到9万亩。开展好菊花绿色防控试验、示范,茶园绿色防控推广,实施好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1%和96%以上。开展农地膜回收试点,探索农地膜回收的有效途径。持续推进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炉灶改造和茶叶加工企业燃煤替代工程。巩固重点水域禁退捕成果,探深做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和新安江保护“十大工程”,实施好新安江上游小水电绿色创建示范工作,开展封山育林绿色行动,创建一批省级森林城镇和村庄。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强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加快完成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乡村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不刮风搞运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
(十一)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2021年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30公里、养护质量提升工程50公里,新建安防工程15公里,危桥改造6座,推进路长制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升。推进中小河流和小流域治理工程、山洪灾害防治、水库除险加固等农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21年完成2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茶叶(菊花)初制厂炉灶改造集中村组的电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原小水电供区电网改造。结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农村生物质能源开发。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管护与提升。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用改厕技术和产品,2021年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500户以上,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治污,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深化“生态美超市”创新做法,力争“生态美超市”实现省级中心村全覆盖。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色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完成2020年度13个美丽乡村中心村项目建设,新建2021年度6个省级和6个县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完成2021年度40个左右200人以上自然村环境整治。
(十三)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推进智慧学校建设、“互联网+教育”试点,2021年乡级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全县小学教学点完成50%,2022年城镇中小学智慧学校全面建成。探索建立“城乡学校共同体”的有效途径。鼓励与支持县域内2所职业院校建设涉农培训基地和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县三分之一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提升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医疗设备水平,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变。开展好“百医驻村”“千医下乡”和“万医轮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新安医学馆(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加强县级医院、疾控中心软硬件建设,增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实施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围绕就业创业,开展好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退役军人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升好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立足文化惠民,推进送戏进万村、乡村阅读季、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
(十四)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建设电商直播中心。2021年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85%,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0%以上,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深入实施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推进菊花、水果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以泉水鱼为重点推进“158”行动农产品冷链物流、生鲜配送等设施建设。支持连锁便利店到农村、社区布点,深入开展城乡高效绿色配送专项行动。办好文化惠民消费季。
(十五)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村级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提升县城品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启动县城旅游集散中心、绿色交通发展中心建设,着力开展县城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发挥文化、生态、产业等特色资源块状分布优势,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经济强镇、产业重镇、旅游名镇、商贸旺镇、生态靓镇。完善海阳、万安发展空间布局,打造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区和休屯同城先行区。依托齐云山、月潭湖、渭桥山水田林园资源,促进文旅特色化发展。支持东临溪、榆村、五城、商山承接市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大力发展城郊型经济。推进溪口、板桥多业融合,打造汽配产业创新区和乡村旅游新发区。培育蓝田农旅融合发展新业态,建设大黄山旅游重要驿站。扩大徽州天路影响力,促进源芳、璜尖、白际乡村经济振兴。发挥新安江源头生态优势,将流口、汪村、鹤城一体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核心展示区。支持龙田、山斗、岭南等乡镇立足自身条件,走出各具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十六)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继续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贯彻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确保2025年提高到50%以上。巩固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成果。建立高质量的项目储备库,谋划一批全局性、前瞻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构建县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支农惠农金融政策,运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特色险占农业保险比重。
五、深化农村改革
(十七)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信息平台,完善承包合同日常变更管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数据成果运用。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动态管理,2021年新发展家庭农场30家以上。推进合作社简易登记制度,探索合作社简易注销制度。大力发展山区特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十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机制,完善村级协管员制度,严格按照“四到场”要求加强宅基地管理,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徽州民居质量。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持续推进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
(十九)巩固农村产权改革成果。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有序推进“政经分离”,逐步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以乡镇为单位,探索集体经济公司化改制。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机制,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健全入股合作协议完善利益分配,实现村级“三变”改革全覆盖。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细则,拓展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力争2021年全县农村产权交易额达到6500万元。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好地方特色资源禀赋,通过乡村旅游、资产运营、特色农业、股份合作、抱团发展等路径,做优做活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承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经营性收入。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与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相挂钩的激励机制,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委托乡镇“三资”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章程分配收益,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强扶持村项目建设的运营管理,力争全年全县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到13个以上。
(二十一)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开展创业创新推进工程,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质量,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全面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支持举措,建立农村劳动力供给及就业需求清单、企业用工需求清单,精准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持续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开发一批农村辅助岗位,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二)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政策举措,强化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调度。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与机构。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县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至少要确定1个联系点。开展好乡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全面实施千名干部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工程,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二十三)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分类推进乡村振兴要求,我县为正常推进区,各乡镇要立足自身情况,自我加压,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要不等不靠,对标省内先行示范区、长三角先进地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全县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一般乡镇要自力更生,用好现有政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开展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活动。
(二十四)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深化“一抓双促”工程。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推行“村规民约+生态美超市”积分制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抓好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三级创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完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
(二十五)加强新时代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实施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的打击力度。
(二十六)完善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县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2. 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落实)
3. 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由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等负责落实)
4. 继续实施脱贫地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落实)
5. 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集中支持(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落实)
6. 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由县民政局等负责落实)
7. 深入实施茶产业提升行动,强力推进全域14.8万亩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全年茶叶产量达到1.3万吨,一产产值达到10.4亿元。(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8.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1万亩,总产达到7.3万吨以上(由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9. 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继续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全年生猪饲养量达到45万头。(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0.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落实)
11. 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落实)
12.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落实)
13. 加强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全面落实《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争取2025年建成省级农业科技园。(由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等负责落实)
14. 实施高素质农民教育行动计划,2021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以上。(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5. 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2021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稳定在36家,产值增长5%以上,新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家。(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6. 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档升级,力争在2-3年内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园。(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7. 深入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158”行动计划,力争2021年全县培育面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3个,面向沪浙苏地区的农融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8%以上。(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落实)
18. 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持续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推出精品线路,力争2021年全县休闲农业和旅游接待人次增长45%以上。(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19. 巩固农药集中配送成果,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2021年全县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20个,施用面积达到9万亩。开展好菊花绿色防控、茶园草害绿色防控试验、示范、推广,实施好农作物秸秆利用民生工程项目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1%和96%以上。(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20. 巩固重点水域禁退捕成果,探深做实河湖长制,实施好新安江上游小水电绿色创建示范工作。(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21. 深入开展新安江保护“十大工程”。(由县级“十大工程”责任部门负责落实)
22. 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高质量推进林长制建设,开展封山育林绿色行动,创建一批省级森林城镇和村庄。(由县林业局负责落实)
23. 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2021年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责落实)
24. 提高农房设计水平,指导各乡镇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规政策,3年内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落实)
25. 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等负责落实)
26.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升。(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落实)
27. 推进中小河流和小流域治理工程、山洪灾害防治、水库除险加固等农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21年完成2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落实)
28.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500户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县农村基本普及卫生厕所。(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29. 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负责落实)
30.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落实)
31. 加快推进2020年度13个美丽乡村中心村项目建设,高标准启动2021年度6个省级和6个县级美丽乡村建设。抓好2021年度50个左右200人以上自然村环境整治。(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32. 着力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推进智慧学校建设、“互联网+教育”试点,2021年乡级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全县小学教学点完成50%,2022年城镇中小学智慧学校全面建成。探索建立“城乡学校共同体”的有效途径。鼓励与支持县域内2所职业院校建设涉农培训基地和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由县教育局等负责落实)
33.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好“百医驻村”“千医下乡”和“万医轮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能力。(由县卫生健康委等负责落实)
34. 实施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由县医保局负责落实)
35.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落实)
36. 完善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分级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养老服务和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由县民政局等负责落实)
37.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负责落实)
38. 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建设电商直播中心。2021年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85%,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0%以上。(由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等负责落实)
39. 统筹生态、文化、产业元素,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由县发展改革委等负责落实)
40. 贯彻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确保2025年提高到50%以上。(由县财政局等负责落实)
41. 加快构建县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由人民银行休宁支行、县数据资源局等负责落实)
42. 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动态管理,2021年新发展家庭农场30家以上。推进合作社简易登记制度,探索合作社简易注销制度。大力发展山区特色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43. 健全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机制,完善村级协管员制度,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持续推进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责落实)
44. 巩固农村产权改革成果,实现村级“三变”改革全覆盖。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细则,打造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力争2021年全县农村主权交易额达到65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落实)
45. 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强扶持村项目建设的运营管理,力争2021年全县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到13个以上。(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46. 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落实)
47. 开展好乡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持续实施百名电商能手促进百村振兴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推进千名干部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负责落实)
48. 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负责落实)
49. 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休宁支行、县数据资源局等负责落实)
50.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扫黑办等负责落实)
51. 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