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4〕262号)等规定,我市制定了《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5日止。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站留言:可直接在网站下方在线留言。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329268581@qq.com
(三)联系电话:0559-2330670
(四)信函邮寄至: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余先生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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