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反馈
送审文件名称 |
《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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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制订单位 |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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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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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与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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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征集单位(企业) |
征求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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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大代表(李云) |
建议:老政策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是否按照新政策调整,或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 |
省政策明确,老人老办法,同时目前财政困难,无力解决。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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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字牌镇(王军锋) |
认为确认标准由0.2亩调整到0.3亩存在风险。建议一个标准。 |
省政策明确确认标准为不足0.3亩。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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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凫峰镇(李艳君) |
建议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否享受本政策 |
属于操作层面上问题,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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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路口镇(郑文汉) |
征地后面积关于摞荒地是否纳入,退耕还林地是否减去,复垦后是否加入。 |
属于操作层面上问题,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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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凌镇(章敏) |
征地后面积关于水毁、沙化是否减去。 |
属于操作层面上问题,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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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柏溪乡(汪海锋) |
实地测量土地面积与证件登记面积不一致问题 |
属于操作层面上问题,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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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祁山镇(石玉海) |
征地保障对象确定的问题,建议明确是以二轮地土地承包证人口,或户口本人口等条件; |
采纳,将在细则中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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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日,共收到7条意见建议,采纳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