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征集
为推进全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县住建局。
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黟县碧阳大道90号,收件人:县住建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505912437@qq.com。
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汤佳,联系电话:5522303。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一、起草依据
该文件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3年4月完成《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初稿;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和9月11日向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2023年9月20日通过政务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2023年11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已根据反馈意见对《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共计十四条,主要包括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原则、相关管理单位职责、修缮类别、补助资金标准、办理流程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