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征集

征集时间:2023-09-20 00:002023-10-20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阅读次数: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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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县住建局。

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黟县碧阳大道90号,收件人:县住建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505912437@qq.com。

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汤佳,联系电话:5522303。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一、起草依据

该文件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3年4月完成《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初稿;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和9月11日向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2023年9月20日通过政务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2023年11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已根据反馈意见对《黟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共计十四条,主要包括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原则、相关管理单位职责、修缮类别、补助资金标准、办理流程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黟县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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