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6】关于公开征求《祁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反馈
送审文件名称 |
《祁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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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制订单位 |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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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时间 |
2023年7月3日-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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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与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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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征集单位(企业) |
征求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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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政府办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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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公安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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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应急管理局 |
第11页2.44应急物资保障组 县应急局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即发给群众的生活物资如棉衣、棉被)和部分防汛抗旱物资,不储备日常应急物资,此类物资一般由科商经信局储备调拨。建议将县应急管理局由牵头责任单位修改为配合责任部门。 |
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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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财政局 |
1.P38经费保障 “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后期由祁门县人民政府进行拨付。” 建议修改为: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经费保障工作,用于保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救助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装备和突发事件处理支出。 2.P87 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地实施。” 建议修改为:探索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重点支持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河道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项目运维予以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中央水源地保护资金支持。在实施好中央、省、市的扶持项目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实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地实施。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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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卫生健康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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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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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民政局 |
将第8页(6)县民政局职责修改为“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保障范围,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监督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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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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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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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气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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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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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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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祁山镇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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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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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国网祁门县供电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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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祁门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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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安徽移动通讯集团 祁门分公司 |
1.P9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16)县通信相关公司(联通、移动、电信):负责应急期间的通信保障。” 建议修改为:“县通信相关公司(移动、电信、联通):负责应急期间的通信保障。” 2.P37 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通讯联络系统……紧急需要时,利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作好支撑和部分替代。” 建议修改为:“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通讯联络系统……紧急需要时,利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作好支撑和部分替代。” |
已采纳 |
2023年7月3日-8月3日,我单位就《祁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单位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采纳意见建议3条。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