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5】关于公开征求《祁门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的结果
送审文件名称 |
《祁门县县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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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制订单位 |
祁门县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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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时间 |
2023年3月22日—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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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与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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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征集单位(企业) |
征求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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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祁门县财政局 |
1、县级政府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县级政府储备储存总量的22%至55%,食用植物油储存总量的50%左右。 2、县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县级政府储备的品质情况和入库年限,提出县级政府储备年度轮换计划建议,会同县财政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在年度轮换计划内,具体组织承储企业实施县级政府储备的轮换。 |
以上二条建议与上位法《黄山市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对应条款不相符,因此上述建议不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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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祁门县审计局 |
在“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有关市级政府储备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删除“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
鉴于本办法旨在加强审计监督,且以上条款与审计法并无冲突,因此上述建议不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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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祁门县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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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农发行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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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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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