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皖环发〔2017〕8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生态环境分局起草了《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18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999,地址:徽州区文峰路45号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3楼,收件人:区创建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vv2473@qq.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电话:0559-3583126。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2月16日
关于《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刻不容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21年9月我区制定《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0月委托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工作。
二、修订依据
本次《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修订主要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
三、修订内容
修订的《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共11章,主要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入手,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基础,提出了建设目标与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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