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的医保缴费年限25年吗?
内 容:
黄山市的医保缴费年限25年吗?
答 复:
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11〕14号)文件要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30年,女25年;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剩余工作年限(指距法定退休时间)大于最低缴费年限的,执行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小于最低缴费年限的,最低缴费年限为剩余工作年限。”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医保权益管理中心具体联系。联系方式:基金征缴科 23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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