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发布时间:2021-10-19 15:09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收藏
内 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谁?
答 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有发包方、承包方和受让方。发包方,即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组;承包方即流出方,是从本村(组)承包土地的农户,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土地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流转的方式和流转给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受让方即流入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如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