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发布时间:2021-09-13 16:31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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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个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有哪些要求?需要哪些材料?缴费和扣款时间是什么时候?超多久就不能缴纳?
答 复:

(1)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以以个体身份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

(2)黄山市户籍人员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

(3)税务部门从办理申报缴费手续的次月开始扣费,受理申报缴费时间为每月1—25日。灵活就业人员应确保每月1日前在代扣银行账户中有足以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存款,以便银行能够及时扣缴

(4)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跨年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