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最低人员工资标准和社保缴纳最低标准
内 容: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黄山市最低人员工资标准和社保缴纳最低标准分别是多少钱
答 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最低标准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规定,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其余各区县为1180元/月。2.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17.01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16%,缴纳482.72元,个人缴费比例是8%,缴纳241.36元;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类别划分为8类,单位对应不同的缴费比例,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是0.5%,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5.09元。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已于7月1日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理解。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黄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黄山市征缴中心具体联系。联系电话:2311970、2331485。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