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点发力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作者:王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1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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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财政局坚持以农村资产资源有效利用为导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扶强扶优,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加大资金扶持,稳基础。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415万元,其中:对上争取财政补助资金2220万元,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区县财政配套资金1195万元。共计扶持全市74个重点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每村不低于50万元,进一步夯实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统筹项目安排,促发展。会同组织、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59个乡镇82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评审,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实施项目的新路子,引导区县用好用活上级扶持资金政策,全面盘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补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短板,依托优势产业,规划一批前景好、回报优的项目。

激发干事热情,创增收。出台《黄山市关于进一步激励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和《黄山市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突破奖”“增量奖”和“经营创收奖”,对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化发展程度,增强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开展绩效评价,强监管。制定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联合主管部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估核查,对2019-2020年实施的121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项目问题督促区县及时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村集体经济有序发展,不断增强项目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生态、文化的积极带动效益。

强化村级资金管理,防风险。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村(居)“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据《“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权责清单化、运行规范化、监管常态化、公开透明化、监督一体化。实行村财乡管,全市101个乡镇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689个村级财务全部纳入该中心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